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09     浏览次数:

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线。

一、复试时间

专业名称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报到时间及地点

英语语言文学

5月14日上午9:00

后主楼1006

5月14日上午8:20-8:50

后主楼1016

日语语言文学

5月19日下午13:40

后主楼1006

5月19日上午10:30-11:00

后主楼1016

二、复试准备

考生报到时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须提交相关毕业证书,③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报考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除外)。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一般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复试要求

复试满分200分(120分及格),其中英语听力与口语50分(30分及格),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150分(90分及格)。复试中任一环节未达到及格线即为复试不合格。

四、录取

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考试情况确定。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邵老师 010-58809375